公告事項:
1.100年度會員及子女獎學金自100年7月1日至8月15日截止。
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參加勞工之友總會所屬職業工會會員滿一年以上。
(二)凡本會會員暨子女就讀公私立大學(專)或高中(職)以上,
其學業成績各科均需及格。而成績平均公立大學(專)學業成績
八十分以上,操行八十分以上;私立大學(專)學業成績八十五
分以上,操行八十分以上。高中(職)公私立學校學業成績平均
八十五分以上,操行八十分以上。(但享受政府公費補助除外)
(三)每一會員以申請一人為限。
二、獎金:
(一)大學(專)組:每名發獎學金新台幣1500元及獎狀乙張。
(二)高中(職)組:每名發獎學金新台幣1000元及獎狀乙張。
三、申請日期:自七月一日起至八月十五日止,預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申請地點:
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25號
電 話:
07-2256168
五、各會員如有不明瞭處,請來電查詢;證件資料準備齊全後,
郵寄本會或託人送會皆可。(郵寄務必以掛號為憑)
六、應備證件:
九十九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正本、會員証、學生身分證、學生證影本。
註:會員資格需滿一年且無欠費者。
2. 提醒注意詐騙電話:健保局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健保卡將被鎖卡,
或稽查健保卡違規使用之電話,
請勿受騙上當。若有上列情事,
請撥打反詐騙電話專線165報案。
近日有不法分子利用健保局名義,以電話語音系統通知民眾:
因其濫用健保資源,將在近日內鎖卡,
若有問題請按「9」由專人服務等語之手法詐騙,請民眾注意,
本局不會無故鎖卡也沒有此項要求按「9」回復詢問之措施。
3. 勞工保險保費調整
100年1月1日起,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.5%,按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7%計算,
與就業保險費率1%合計為8%
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12月8日勞保1字第0990090556號函示,
自100年1月1日起,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為8%。
另依照就業保險法第41條第2項及行政院91年12月27日院臺勞字第0910061906號函規定,
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,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%,
亦即100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,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7%計算,
與就業保險費率1%合計為8%。